书刊捐赠
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大学文化的重要载体,又是广大学生的第二课堂。多年来,我馆经常接收到社会各界人士、本校师生和校友捐赠的图书,已成为我馆藏书的宝贵补充,丰富了我馆的馆藏,支持了图书馆的发展建设。
我馆长期接受本校师生、社会各界的书刊捐赠,为广开捐赠途径,明确受赠原则,知悉捐赠办法,明晰入藏方式以和保存利用,特制定图书捐赠管理办法。具体如下:
一.接受捐赠原则
1.所赠书籍载体不限,以纸本图书为主,可以是专著类专业书籍,也可以是文学、文艺类及娱乐性书籍,尤其欢迎赐赠珍贵版本的书籍;
2.所赠书籍应具有收藏价值、内容健康向上;
3.所赠书籍应为本馆尚未收藏,或虽有收藏但复本不足;
4.所赠书籍应保存完好,品相适中;
5.所赠书籍内容应适合高校读者阅读;
6.长期收藏的同一书籍复本不超过5册。
二.受赠回馈
收到捐赠图书后,图书馆向捐赠者出具收藏证明或感谢函,并依据图书馆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捐赠图书进行认真细致地加工,编入图书馆书目数据库,使捐赠图书得以最好的收藏、保管和利用。图书馆对捐赠图书进行汇总后,将不定期地在图书馆网站主页公布捐赠书目与捐赠人名单,以表示对捐赠者的公开感谢。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品,图书馆将以合适的方式进行处置。
三.捐赠办法
1.捐赠人亲自捐赠:捐赠者可亲自将图书直接送到图书馆办公室。
2.捐赠人寄送:捐赠者将图书通过邮局寄往我校图书馆。寄件地址为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邮编:041004。请在包装袋(盒)正面注明“图书赠阅”字样。
3.图书馆派员提取:任何个人及机构大批捐赠可事先电话联系,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
四.入藏方式
1.单册入藏:对以个人名义捐赠的少量不能自成体系的图书,图书馆根据《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加以分类编目,分别在我馆相应阅览室加以收藏(即将捐赠图书融入图书馆相应类别图书之中)。
2.冠名收藏:对以个人名义或团体名义捐赠的足够数量的自成体系图书,图书馆将根据捐赠者本人或团体要求,以捐赠者本人或团体的名义单独设架设室,架名可为“某某人书架(阅览室)”或“某某团体书架(阅览室)”等。
3.文献特藏:对于以山西师范大学师生或校友名义捐赠的图书,无论是专著还是个人传记或是其它以本人名义编撰的教材等,图书馆将进行汇总加工,并列入图书馆“山西师范大学文库”加以永久保存与利用,同时不定期地在图书馆显要位置展出作者简介、著作简介等以供读者观瞻与使用,在弘扬校友业绩,加强特色馆藏的同时,教育年青在读校友励志成才。赠书时请附作者本人照片、在校经历以及基本学术成就等信息,以备展出时对图书作者进行详细介绍。
4.善本珍藏。对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善本图书或具有重要价值的其它类图书、古籍等,图书馆将以特殊方式加以珍藏。
五.捐赠咨询
为了使捐赠图书符合图书馆的馆藏需求,避免图书馆复本量过大或是重复捐赠,捐赠者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图书馆接收捐赠的负责人取得联系进行捐赠:
1.电话联系:0351-2055801 联系人:陈老师。
2.电子邮件联系:捐赠人可将所捐赠图书的书名、著者姓名、出版社、ISBN号、捐赠册数、个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发到c120330123b@163.com.com,我馆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回复,联系捐赠事宜。
六.对不符合收藏要求的捐赠图书的处理办法
所赠图书在图书馆接收后,其所有权即归图书馆所有。图书馆有权在不通知捐赠者的情况下对不符合收藏要求的图书进行处理,并按图书馆相关程序对失去保存价值的、内容过于陈旧的、破损严重的捐赠图书进行藏书剔旧。
七.捐赠受理
接收单位: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收赠部门:图书馆办公室
收赠负责人:陈老师
收赠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邮政编码:030000
联系电话:0351-2055801
Email:zhengjingrong@126.com
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
201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