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借阅证
1.我校图书馆凭借电子校园卡人脸识别借阅图书(教职工号码为工号,学生号码为学号)。
2.新生入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新生入馆教育系统进行培训,成绩合格后,电子校园卡的图书借阅功能自动开通。
二、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通过人脸识别进入馆内,严格遵守馆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禁止穿拖鞋、背心入馆。
3.注意保持馆内肃静,不要大声喧哗、嬉戏吵闹。携带移动电话者,需调整到静音状态,接打电话时务必远离阅览区域。
4.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不可随地吐痰、吃零食、乱扔纸屑杂物等。
5.注意消防安全,严禁在自习室内私接电源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即作没收处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吸烟。
6.爱护公物,禁止在墙壁和桌椅等公共设施上刻划涂抹、踩踏挪动、任意毁坏等行为。
7.文明借阅书刊,不得乱写乱画、折叠撕剪、污损偷窃,违者重罚。
8.办理图书外借手续时,如遇监测仪报警,应主动说明情况,配合检查。
9.严禁占座,阅览座位应随来随用,待座位预约系统开通后,请依照座位预约系统使用规则预约使用座位。
10.离开图书馆时请带走个人物品,管理员对占座物品随时清理,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三、图书借还处读者守则
1.山西师范大学电子校园卡是读者进入图书馆以及在馆内借阅图书和进行其他信息检索活动的有效凭证。
2.读者通过人脸识别使用电子校园卡进行借还书,最多可借30本,借期为60天。如需延期,可到查询机处或图书馆主页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日期从当天算起,期限为20天。对逾期不还者,将按超期天数累计,实施与超期天数同样天数的停借惩罚。
3.读者所借图书只要存在超期,不管是否达到最大图书借阅量,系统会自动禁借。
4.进入各借书处监测仪入口,读者先须在借书处入口书位牌盒内携取一块书位牌(待自助借还改造完毕,书位牌盒子位置可能会有变动,届时请看引导标语)。凡在借书处书架上选借图书,应随时取书、插牌,确保经浏览不借时此书还能放回原所在位置。确定借阅后,将所借图书和书位牌一同拿到借阅台(自助借还改造完毕,为自助借阅),把书位牌放进盒内,正常办理借阅手续。
5.爱护书籍,人人有责。读者在借出图书时应仔细检查,如发现有圈点涂画、污湿撕损等情况,及时主动向管理员说明,而后签章记录。同时,要防止图书丢失,并严禁在借书处内盗窃图书,发生上述情节,将严格按照本馆《图书报刊赔偿规定》处理,进行相应赔偿。
6.读者毕业、休学、退休、离职之前,必须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各阅览室管理规定
1.库本阅览室图书阅览规则
(1)本阅览室图书仅限在室内阅览,概不外借。
(2) 读者通过人脸识别入室阅览,选书时请使用代书牌标记图书位置,一次取用一本图书。
(3)读者请保持举止文明礼貌,勿穿背心、拖鞋入室。
(4)读者请自觉维护和保持阅览室安静、整洁:禁止高声喧哗、乱扔废弃物,请勿将食品和饮料带入阅览室。
(5)读者请勿将个人书包及图书馆其他部门所借图书、个人图书带入阅览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6)读者要爱护馆藏文献及公共设施,禁止在书刊上涂抹、勾划、撕毁、私藏图书。
2.外文书刊借阅室借阅规则
(1)读者通过人脸识别入室借阅。
(2)本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除自己的笔、笔记本外,其它如书籍、书包等均不得带入室内。
(3)期刊阅览完毕,应放回原处。如记不清位置,请勿乱放,须交还给管理人员归位,以免他人无法查找。
(4)本室陈列的期刊,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在办理完复印登记手续后,方可带出。复印完毕后,必须立即归还。
(5)本室图书但凡涉及珍贵版本,概不外借。借书时应当面检查,发现有写划、污损、残缺等情况,及时向管理人员申明。
(6)借出图书按时归还,借期为60天,如有需要可续借20天。
(7)读者务必爱护书刊,不得圈点、涂写、撕毁、盗窃,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8)为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室内应保持肃静、整洁,严禁吸烟、笑谈,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果皮,不得穿拖鞋、背心。
3.中文现刊现报阅览室阅览规则
(1)读者一律通过人脸识别入室阅览。
(2)本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除笔记本外,其它如书籍、书包等均不得带入室内。
(3)现刊阅览请使用代书牌标记期刊位置,一次取用一本期刊。
(4)现刊阅览完毕,请放回原处,如记忆不清,请交管理人员,不要乱放,以免造成错架无法查找。
(5)本室陈列的期刊、报纸,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不得私自携出室外。
(6)读者应爱护刊物,不得圈点、涂写、撕毁、盗窃,违者除批评教育外,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为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室内应保持肃静、整洁,严禁吸烟、笑谈,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果皮,不得穿拖鞋、背心。
4.中文过刊阅览室及过期报纸库阅览规则
(1)读者一律通过人脸识别入室阅览。
(2)本室实行开架阅览。读者除笔记本外,其它如书籍、书包等均不得带入室内。
(3)过刊阅览完毕,请放回原处,如记忆不清,请交管理人员,不要乱放,以免造成错架无法查找。
(4)本室陈列的期刊、报纸,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不得私自携出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复印期刊、报纸内容者,需将学生证或身份证暂存于库内工作人员处,并于当日按约定时间送还相应期刊、报纸。
(5)读者应爱护刊物,不得圈点、涂写、撕毁、盗窃,违者除批评教育外,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6)为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室内应保持肃静、整洁,严禁吸烟、笑谈,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果皮,不得穿拖鞋、背心。
5.博硕论文库借阅规则
(1)读者一律通过人脸识别入室阅览。
(2)本库所有博士硕士论文仅供读者开架室内查阅,概不外借。
(3)读者查阅论文,目的要明确,应先查明论文题目、作者、毕业年份等,以便工作人员及时引导获取所需论文。
(4)如有特殊需要,可凭有效证件办理纸质版复印或使用U盘等储存设备拷贝电子版论文。
(5)读者使用博硕论文库资源应注意版权保护意识,本库所有论文只限读者本人学习、科研使用,严禁其它目的的传播使用,违者后果自负。
(6)读者应爱护论文,不得圈点、涂写、撕毁、盗窃,违者除严肃批评教育外,应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为提供良好的阅览环境,库内应保持肃静、整洁,严禁吸烟,笑谈,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果皮,不得穿拖鞋、背心入库。。
6.古籍阅览室阅览规则
(1)本室服务对象为本校教学科研人员、博硕研究生和本科高年级学生,读者通过人脸识别入室。
(2)所藏古籍只可在室内阅览。教学科研人员确有特殊需要,须在非善本和有复本的情况下,经馆长批准方可借出,限时收回。
(3)线装古籍善本原则上不准查阅,如进行版本文字校对工作,须经馆长批准。但应倍加爱惜,不得有任何损伤。
(4)外单位人员查找资料,需持单位介绍信,经馆长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手续。
(5)凡线装古籍一律不准复印。如需复印影印古籍资料等,须经馆长同意。
(6)室内保持肃静、整洁,不得吸烟和大声笑谈。
(7)阅览书籍注意事项:
a.阅览前请先清洗双手并擦拭干净,阅览原件时必须戴上手套。
b.不得在古籍文献上涂写任何文字或记号,抄写笔记时请一律使用铅笔。
c. 阅览时不得将他物压在古籍文献上,应平置桌面,并避免卷折,不得边看书边饮食。
7.电子资源阅览室读者守则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学校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在本馆电子阅览室上机的读者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工作,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询、复制、传播妨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等信息,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2)读者进入本室须人脸识别认证后进行上机操作。本室电脑只限本人使用,一人一机,运用自己的企业微信在校园网SXNU的WiFi环境下扫描桌面上的二维码,即可登录上网。手机企业微信不得转借他人,违者取消上机资格。书包等物品谢绝带入本室。
(3)企业微信上网账号应妥为保存,如有遗失,请到学校卡务中心挂失。
(4)任何情况下均不允许改动机器设置和已装软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拔掉电脑电源用于自己的其他设备充电。如果在使用电脑过程中,发现本室电脑操作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通知工作人员。
(5)进入本室的读者应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笑谈、大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果皮,不得穿拖鞋、背心入内。
(6)本室工作人员定期对电脑系统进行清理,读者的重要文件请自行妥善保存。特别提醒,请读者注意,不要在电脑中存放个人文件,及时存入个人设备或网盘。
(7)爱护设备,凡人为损坏设备、机内应用软件和偷换设备者,按有关赔偿规定严肃处罚。
(8)保持环境清洁。严禁在电子阅览室内食用任何食物(包括饮料和口香糖),严禁弄脏桌椅、电脑以及其它设备。
(9)读者上网结束时请及时注销上网的企业微信账号,否则你的上网账号一直在该电脑上挂着,影响你的上网账号正常使用。
8.真人图书馆借阅规则
(1)读者(个人或团体)凭企业微信、学生证等有效证件线上/线下办理借阅手续。
(2)读者每次借阅都需要预约(线上/线下)。
(3)真人图书可续借,但读者每人同一时间段原则上只能申请借阅一本。
(4)阅读过程中尊重个人隐私,文明借阅。
(5)每次活动结束后,现场填写反馈表。
9.自习室读者守则
(1)读者须凭借企业微信身份信息进入自习室,严禁无证读者入内。
(2)严禁占座,自习座位应随来随用,离开自习室时请带走个人物品,管理员对占座物品随时清理,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3)禁止大声喧哗,手机需调成静音,严禁在自习室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4)保持卫生清洁,禁止在自习室内就餐、吃零食;室内禁止吐痰、吸烟,离开座位时,请清理座位上垃圾。
(5)爱护公共设施,自习室桌椅禁止随意搬动,严禁在桌椅上涂抹、刻画,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6)注意消防安全,严禁在自习室内私接电源电线,严禁使用电水壶、暖手宝等电器,一经发现即作没收处理。
(7)进入自习室应讲究文明礼仪,衣冠不整、穿背心拖鞋者谢绝入内。
五、朗读亭使用守则
1.朗读亭每天开放时间为8:00--21:30。
2. 读者进入朗读亭前需输入密码123456,输入后朗读亭自动开锁,离开时请按门旁开关。
3. 朗读亭仅限我校师生免费使用。
4. 严禁朗读和发表非法言论。
5. 为保障自己和他人使用权利,请读者珍惜和爱护朗读亭设备。
6. 如无朗读需要,请勿占用朗读亭。
7. 请保持朗读亭干净整洁,禁止在朗读亭内吃零食、吸烟等,爱护朗读设备。
六、存包柜管理规定
图书馆为方便读者,在各借还书处、阅览室、自习室外配有存包柜,主要供本校读者临时存放个人物品使用。为维护读者公共利益和公私财物安全,请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存包柜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等不宜带入公共办公区域内的个人普通用品,请勿把贵重财物放入柜中。凡违规发生被盗案件,后果自负。
2.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物品。否则,一旦造成严重事故,将由校安全保卫部门介入,追究存包人责任。
3.使用期限为一天。大家务必在当天闭馆之前,取走各自所存物品。本馆每天夜班后均要正常清理,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4.读者应当记清自己存包柜的位置,正确存取。遇到误取他人物品未能及时退回者,以盗窃处理。
5.爱护存包柜,不得敲击、刻画、自行撬损。因系个人原因造成的柜体损坏,按规定赔偿。
6.放假期间,存包柜停止使用。
7.本规定解释权属图书馆办公室。
七、图书报刊赔偿规定
本馆书刊是国家财产,读者应自觉爱护,遵守借阅规定,不得遗失、污损、撕毁,若违反规定者,按下列办法赔偿:
1.读者(包括集体借书负责人)借阅书刊时应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页等情况,提出申明,由本馆工作人员在污损、缺页处加盖印记或给以记录。
2.对盗窃、撕毁书刊(包括书页、图、表、画)者,除图书馆要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公告于众、通告学院外,并报学校进行处理。
3.遗失或损坏书刊,以赔偿原书为原则(旧版书可赔新版),图书每册加收5元加工费,期刊合订本每册加收10元装订费。
4.图书赔款。依据出版物的出版年份处以相应的赔款,主要适用于无法赔偿原书的情况。具体标准如下:
(1)2010年(含)后出版的:按原价×3倍。
(2)2000年(含)至2009年(含)出版的:按原价×4倍。
(3)1990年(含)至1999年(含)出版的:按原价×5倍。
(4)1980年(含)至1989年(含)出版的:按原价×10倍。
(5)1950年(含)至1979年(含)出版的:按原价×(当前年-出版年)。
(6)1949年(含)前出版的:视为文物,以原价×2倍×(当前年-出版年)或当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进行赔偿。
(注:1950年前后以第一套人民币标价的图书按标价的万分之-计原价)
(7)1900年(含)前出版的:视为文物,以原价×2倍×(当前年-出版年)或当前国家文物市场估价进行赔偿。
(8)多卷册图书原价按整套图书的总价计算,并缴纳5元图书加工费/册。
(9)赠书和无标价图书按65元/本计原价。
5.借阅图书报刊如有污损划线等情况,按原价30%至100%罚款。污损在三页以下者除罚款外并视具体情况责成楷书补抄或复印补全;
6.借阅图书、报刊如有撕页、挖剪等情况,每个页码罚款起价为5元,每增加一个页码增加2元。如有偷窃之情,按原订单价10至15倍罚款(起价10元,报刊按合订本计算)。
7.集体借阅书刊,如有遗失、污损、挖剪等情况,由集体借书负责人偿还。
八、图书馆各读者组织相关管理规定
1.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制度
(1)组织机构:学管会实行指导老师领导下的委员负责制,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宣传外联部、组织部。主席团由一名主席和两名副主席组成,办公室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两名,其他部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各部门按照主席团的统一部署,协调开展工作。
(2)组织原则:图书馆为学管会的上级主管单位,图书馆指定专人为学管会的指导老师。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为主,老师指导为辅,但对学管会有审批和督导之责。学管会部门成员由全校性公开招募并进行面试后产生。学管会采取部门责任原则,各成员任命后报学管会办公室建档备案。
(3)机构职能:学管会代表图书馆利益相关者中的“学生读者”参与图书馆的治理,负责征求、讨论读者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解决方案,并通报给图书馆的有关部门,对事后解决方案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总结。主动了解图书馆各部门的工作细节及工作部署,及时向同学发布相关信息。开展各种读书、评书和论书等学习活动和图书资源宣传,使读者能够充分利用图书馆的各项资源,为广大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4)工作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明确岗位责任。每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总结前期工作,充分发挥图书馆与读者之间桥梁的作用,汇总图书馆情况,反馈学生对图书馆工作的意见,研究和安排有关工作任务。每学年末召开一次全体会议,邀请图书馆领导出席,由各部门负责人做工作总结汇报。
(5)成员职责:志愿加入委员会;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有责任心,愿意为图书馆的发展贡献力量。对图书馆相关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本章程的尊严并严格遵守本章程的各项原则,维护委员会的合法权益,完成委员会委托的任务;服从委员会的领导,服从学校、图书馆的领导,参与图书馆建设和管理,主动学习图书馆业务,对图书馆工作给予支持、帮助和监督。
(6)财务制度:学管会经费有以下来源:学校及其他单位资助;校外公司赞助;其他合法收入。由学管会办公室监督管理财务制度的执行,每月核对财务,汇总各部门收支情况。
(7)奖励制度:学管会成员可优先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各类活动,在读者服务部有固定的自习室,可免费上网。表现出色者,图书馆可适当的增加借阅权限、时间等。对每年通过考核的成员颁发优秀者证书。
2.读者俱乐部会员守则
(1) 开展讲座、培训、展览等活动, 及时传递图书馆资源建设及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引导学生更好地利用图书馆的各种资源进行学习和科研。
(2) 通过调研, 收集读者阅读需求、服务需求及对图书馆的意见和建议, 促进图书馆提高资源建设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3) 开展书评、竞赛等活动, 增强学生的阅读兴趣,提高写作能力。
(4) 参与与图书馆有关的图书管理和读者服务的实践活动。
(5) 与校内外社团 (校报、广播电台、各社团等) 广泛交流合作, 配合相关部门组织的活动。
九、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