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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2022-09-06 10:40  

为做好图书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提高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保障图书馆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结合图书馆实际,特制定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网络信息安全责任制度。

一、为保障图书馆网络信息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责任,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能有效定位,快速解决问题。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对外平台发布信息时,图书馆所发布的每条信息都需经过“三审三校”严格审核,力求不放过任何遗漏错误。

二、图书馆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审核工作,信息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信息管理员应做好所管理网站、微博、微信等对外平台的日常运维、系统升级、漏洞修复等工作、确保图书馆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对外平台的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三、严格实行网络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如因管理不善致使本单位内发生重、特大信息安全事故或严重违纪违法事件的,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图书馆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系统漏洞、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网络侵入等安全风险;在发生危害网络安全的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报告。

五、图书馆对网络信息安全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抓好安全责任制、应急预案、值班值守、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决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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