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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图书入库的相关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0-10-13 15:08   审核人:

一. 相关流程

 

1. 办理图书入库的老师需填写“明细表”和电子版交于各个学院或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录入到“山西师范大学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提交

 

2. 图书馆资产管理员审批通过后,需办理的老师来领取“山西师范大学验收三联单”,然后拿此单回本单位签字(必须本人签字)并加盖印章

 

3. 需将“山西师范大学验收三联单”送回图书馆,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二.注意事项

 

1. 所购图书与本人专业不符不予办理图书入库。

 

2. 教师购买本人出版的图书按资料费可直接去计财处报账,无需办理图书入库。

 

3. 电子图书、光盘、发票上注明印刷品及各部门用于宣传、发放、学习的图书不予办理图书入库。

 

4. 使用校外科研经费购买的一千元以下不需入库。

 

 

附件【图书入库明细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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