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在各借还书处、阅览室、自习室配置的存包柜,主要供本校读者使用。
一、存包柜采取自存自锁的保管办法,用于读者入馆后临时存放书包等不宜带入公共办公区域内的个人普通用品,请勿把贵重财物放入柜中。凡违规发生被盗案件,后果自负。
二、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违禁物品。否则,一旦造成严重事故,将由校安全保卫部门介入,追究存包人责任。
三、使用期限为一天。大家务必在当天闭馆之前,取走各自所存物品和柜锁。本馆每天夜班后均要正常清理,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四、每个人应当记清自己存包柜的位置,正确存取。遇到误取他人物品未能及时退回者,以盗窃处理。
五、爱护存包柜,不得敲击、刻画、自行撬损。因系个人原因造成的柜体损坏,按规定赔偿。
六、放假期间,存包柜停止使用。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图书馆办公室。